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检察院
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,依法行使检察权。
人民检察院的任务是通过行使检察权,追诉犯罪,保障人权,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,依法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,保障国家法律正确实施,维护社会公共利益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,维护国家法制统一、尊严、权威。
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对依照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;
(二)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,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;
(三)对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,决定是否提起公诉;
(四)对刑事、民事、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;
(五)对刑事、民事、行政判决、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;
(六)对监狱、社区矫正机构、看守所的执法工作实行法律监督;
(七)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;
(八)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。
长治市人民检察院http://www.changzhi.jcy.gov.cn
采购全自动线式档案装订机